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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涛:《三协会倡议》对未来NFT艺术发展的影响

政策法规 2022-04-20 0次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随着互联网瞬息万变的高速发展,有关网络交易法律法规的立法和监管均显得十分滞后,依靠法律对网上形形色色的新生事物进行规范和约束似乎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以下简称《三协会倡议》),此时发出这一倡议不失成为预防NFT金融风险的一种必要方式。该倡议里的第一句话就给出了一个NFT(Non-Fungible...

随着互联网瞬息万变的高速发展,有关网络交易法律法规的立法和监管均显得十分滞后,依靠法律对网上形形色色的新生事物进行规范和约束似乎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以下简称《三协会倡议》),此时发出这一倡议不失成为预防NFT金融风险的一种必要方式。

该倡议里的第一句话就给出了一个NFT(Non-Fungible Token的缩写)的定义:“非同质化通证”。这与一年来国内普遍所用的NFT中文名称“非同质化代币”不同。

英语“token”一词有着代币、辅币、代价券、标志、证明等多个意思,其中最常见的译法为代币或辅币。比如许多游戏机或赌场,人们要把货币换成“token”才能操作,一般就把它称为代币或辅币。

“非同质化代币”的意思则较为贴近海外虚拟货币平台中的NFT。《三协会倡议》中明显有意回避了“代币”的用法。由此表明,在内地禁止使用虚拟货币的环境下,用“通证”代替“代币”则更为合规。

而“通证”似乎也更能体现NFT艺术具有的所有权证的概念。这一新定义对今后国内NFT的名词使用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三协会倡议》明确指出,NFT“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方面显现出一定的潜在价值,但同时也存在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隐患。”这里肯定了NFT在确定和保护文创产业权属关系,即版权意义上的实际价值。

而“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揭示了海外虚拟货币平台NFT操作中出现的现实问题。自从2021年3月佳士得高价拍出Beeple作品之后,海外的NFT艺术市场的交易量猛增。比如,2019年前,以太坊平台NFT收藏品的销售额仅有460万美元;而在2021年,这个数字达到了惊人的111亿美元,增长到2000多倍。大笔资金的进进出出引起了各国对NFT市场缺乏标准、监管以及可疑交易泛滥的关注。


显然,海外大部分NFT市场的参与者并不都是出于喜爱而收藏NFT艺术,而是像炒作虚拟货币一样进行着投机,快进快出,击鼓传花,赚钱就跑。举一个最近国际上热议的例子,法国奢侈品大亨LV集团老板的儿子亚历山大·阿尔诺曾以3100美元买下了一只超稀有的HypeBear猴脸熊,四天后,阿尔诺就以14700美元价格将其卖出,获得了11600美元的利润,收益率高达377%。他还以3900买了一只穿着印有美国国旗白色太空服的猴脸熊,一个月后又以12900美元将其卖掉。


而大多数海外的NFT投机者可能没有如此幸运。在此例举一段外媒对2021年NFT头像市场的描述:“15个头像项目在创下巅峰记录后的两天到三天内交易量全部腰斩。

近一周平均交易量,大约相当于交易量高峰时刻的20%。近一周平均买家数,也相当于巅峰买家数量的20%-30%,有的项目一天只有几个人购买。绝大多数项目目前买家数量一天不到50人,NFT头像最终成了少数人的狂欢。

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当前绝大多数NFT头像的买主基于坐等升值的投机心理。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NFT缺乏成熟的定价机制,价格发现与价值流转不足。一旦共识快速流失,NFT价格可能一路雪崩,戳破泡沫。在热钱涌入的当下,绝大多数NFT被严重高估,NFT价格不断抬升。

一旦市场转熊,经常出现有价无市的情况,好的NFT作品或许可以等到下一个牛市,而二流NFT作品最终会被市场淘汰,永无出头之日。”

可见,NFT交易在海外市场上更像是投机和赌博,距离艺术、美学欣赏、装饰和收藏的概念有着很大距离。由于跨国网络交易操作缺少相关法律的制约与监管,因而就有许多资金涉及到“洗钱”和逃税的嫌疑。这与海外成熟的艺术品市场上的资金表现有着明显的区别。或许这正是内地政府和金融机构有所警惕的地方。

《三协会倡议》中还具体谈到:要“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自觉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 一是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

  • 二是不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

  • 三是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

  • 四是不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

  • 五是对发行、售卖、购买主体进行实名认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发行交易记录,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六是不直接或间接投资NFT,不为投资NFT提供融资支持。”

显然,国内金融机构不希望看到有人打着NFT艺术金融化、证券化的创新旗号,建立平台对NFT产品进行“击鼓传花”式的炒作,在损害多数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不义之财。

所谓金融化?就是将某种资产进行评估定价、抵押和交易,因而可以提前折现其未来收益(预期价值)。而证券化则是将资产转换为证券,并通过发行这种证券作为融通资金的工具。前些年,内地曾打击叫停过各地文交所对某些艺术品、邮币卡进行类证券化交易,表明了国内金融机构对泛化金融、证券的态度。

三家协会的倡议显然是在防范有人借着创新之名“旧瓶装新酒”、“换汤不换药”地进行非法投机炒作。美国2008年金融危机的起源就在于过度金融化,这曾给了世界各国惨痛的教训。

国内反对NFT进行金融化和证券化运作就是为了防止因炒作和洗钱等带来金融风险和犯罪,进而影响到金融与社会的稳定。事实上,国内金融机构近些年明显加强了防范金融风险和反洗钱的力度。

具体来看,就是不能将NFT艺术品进行抵押贷款或直接、间接上市融资,不能将NFT艺术品分割成小块向大众融资,不能将NFT市场进行集中撮合、挂牌、竞价一类的交易,不能用任何虚拟货币支付NFT艺术品,不直接或间接投资NFT,不为投资NFT提供融资支持。显然,这些具体规定目的在于堵住利用银行、证券对NFT艺术品进行任何融资的途径。

这个《三协会倡议》,加上之前国内已发布的对虚拟货币的限制规定,对NFT艺术的未来发展会有什么影响?

笔者以为,这些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防范NFT面向大众的金融化和证券化运作,但并没有限制其艺术创作与普通交易。艺术家创作NFT作品还是被鼓励的,NFT艺术市场的形成也不会被限制。人们可以进行NFT艺术展览、买卖和拍卖,使NFT艺术为大家所认识、欣赏和收藏。国内不被允许的只是如海外那样将NFT当作虚拟货币爆炒的行为。

未来NFT艺术的发展一定前途无量。数字艺术家们采用电子多媒体手段创作出的作品新颖、独特,时代气息浓厚。

而数字艺术借助互联网和计算机进行的展示和传播更是十分便捷。问题也许在于,由于文化传统与欣赏爱好的惯性,艺术收藏者们接受起这类新兴的、植根于虚拟空间里的艺术形式或许还需要时日。

未来人们能否接受NFT加密艺术多半不会取决于加密技术的品质与效率,而主要在于艺术家和收藏家们能否尽快适应和喜爱数字多媒体手段创作出的艺术品,并愿意在计算机和互联网上欣赏和收藏它。

国内收藏市场目前没能普遍接受数字艺术,是因为数字艺术的创作还处于初期阶段,作品的主题观念和审美趣味还没有跳出传统创作模式下的当代艺术范畴,仍显得幼稚和浅薄。

NFT艺术概念的汹涌到来,必然会快速、有效地促进数字艺术的发展,从而吸引更多人士从事数字艺术的创作与研究。而NFT艺术市场的成长壮大仍需要数字艺术逐渐地植根入人心。未来的NFT艺术市场将会与传统艺术市场并行发展,相互补充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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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没有留下什么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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